主旨:110 年度預定休假日期通知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 敝所預訂 110 年度休假日如下:
紀念節日 | 月/日 | 星期 | 紀念節日 | 月/日 | 星期 |
1.元旦 | 一月一日 | 星期五 | 10.和平紀念日 | 二月二十八日 | 星期日 |
2.元旦 | 一月二日 | 星期六 | 11.兒童節 | 四月二日 | 星期五 |
3.農曆除夕 | 二月十一日 | 星期四 | 12.兒童節 | 四月三日 | 星期六 |
4.春節 | 二月十二日 | 星期五 | 13.清明節 | 四月四日 | 星期日 |
5.初二 | 二月十三日 | 星期六 | 14.端午節 | 六月十四日 | 星期一 |
6.初三 | 二月十四日 | 星期日 | 15.中秋節 | 九月二十日 | 星期一 |
7.初四 | 二月十五日 | 星期一 | 16.中秋節 | 九月二十一日 | 星期二 |
8.初五 | 二月十六日 | 星期二 | 17.國慶日 | 十月十日 | 星期日 |
9.和平紀念日 | 二月二十七日 | 星期六 | 18.國慶日 | 十月十一日 | 星期一 |
二、 颱風假則以新北市政府公告為原則,不另行通知。
三、 除以上特定休假日外,其餘時間(星期日及天災除外)皆正常執行業務。
四、 特此告知並請貴單位通知相關人員預作業務安排,若有更改將另行通知,造成 貴單位不便,敬請見諒。
敬祝 萬事如意